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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唱片


日前跟前輩長輩聚餐,莫名其妙“聽者有份”地獲得馬來西亞音樂教父周老金亮親手贈送的九張創作專輯,本想婉拒,但抵不過這位吃起東西來像老頑童般的大叔的誠意,只好默默收下……

那一刻,心裡是矛盾的——

日後找個機會還他嘛……就顯得不敬重他。以他的“江湖”地位,贈禮回收,成何體統?
付錢支持嘛……一時又沒那麼多現金。

為此,我三天三夜輾轉難眠,導致鼻頭多了幾顆粉刺,壞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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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四五年級開始迷上流行樂,尤其西洋男生團體派的。那時尚不流行光碟,生平第一次買的卡帶,是後巷男孩的第二張專輯。

長大一點,卡帶“退潮”、唱片崛起之時,第一張買的,還是後巷男孩的第二張專輯。不為什麼,純粹覺得既然“轉流行”,也就該再買同樣一張專輯做珍藏。

上了中學,離家不遠的商店街,華燈初上之時,便擺起一攤攤的盜版光碟攤位,偶爾逛之,人潮洶湧;一些女攤主也耍心機地身著小背心“胸”涌吸引客人光顧,激起一片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境。

那時年少無知,買過幾張不是很崇拜的歌手的專輯,付出十令吉能聽上大約十八九首的歌曲,好不過癮。期間,仍會購買正版光碟,兩相比較,發現音質有落差,也開始激起我對音質追求完美的偏執。

周杰倫出道以後,我終於可大聲宣佈:我不再買盜版!

那時的我,可以為了一首歌而買下收錄該歌曲的一整張專輯。如今想來,不是富有,絕對是傻。錢,可以省吃省到學校上下課的交通費,轉以騎單車或走路。不為別的,就為了堅持那美好的音質。

再後來,漸漸融入社會,懂得收斂了,才定下只收藏那幾位歌手——周杰倫、泰勒絲、黑眼豆豆——的專輯,其他的,就等出精選集時才買,不然,就只聽電台好了。

朋友知道我的喜好,於是常收到一些唱片作為賀禮。這時,我心懷感恩之餘,頭也跟著大了。一來,或許會收到已經擁有的同一張專輯;再不然就是,收到我收藏單以外的唱片。

而我極重情義,房裡擺滿一大堆垃圾捨不得丟,包括賀卡啊書籍啊甚至求學時留下的講義,更遑論是朋友的心意。於是,我睡覺的位置越變越小,不是因為發育長胖,而是這些無法捨棄的包袱。

終於,人到中年,其心亦狠。某日,撂來兩個黑色大型垃圾袋,把不必要的東西,狠心一拋;另準備了一個箱子,把那些購買至今只聽不超過十遍的唱片,隨著一些書籍裝箱,硬硬塞給朋友,請她幫忙看看有沒有可能“回收”這些伴我成人的良伴。

不捨,是有的;而更多的,是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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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正前進,如今科技發達,一首歌不必再是有形的,可以隨著什麼雲端等網絡數位科技下載。我,依舊堅持己見,不流行這套,一些崇拜的歌手,只要出新專輯,仍會二話不說立刻買下實體唱片——就像橫財神阿叻說的:“Outdate(過時)即是穩重”,不是說我冥頑不靈,不曉變通,亦曾嘗試過下載,音質雖沒變差,可是味道卻變了……不適合我口味。

對我這傻子而言,實體的東西,才會有一種踏實的,屬於個人的專有權;至於數位檔案,雖說方便、不佔位子,但方便得來的東西,也易棄之。

回到前言,周老贈予的九張光碟,我無論如何大膽、如何狠心,也是不敢丟棄的了。他老人家,不好碎了他的心,更何況是他的心血。

只好先暫時擺著做裝飾,當然還會打開聽聽,或許當下無法愛上這類音樂,可是往後幾年,待年紀漸長,待心態轉變,或許對音樂的喜好也會跟著變。就等那時,受周老音樂的震撼洗禮。

當然,還可向親友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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