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否國情不同,李安最新這齣《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Billy Lynn’s Long Halftime Walk)在本地口碑並不很理想;我看了,覺得延續了李安過去幾部作品的風格,畫面、節奏、主題(據說很多人看不懂;一百個人看就有一百種解讀),都很李安。
故事述說戰爭期間,大兵比利·林恩英勇拯救班長的行動,被一台戰地記者遺漏現場的錄影機攝下,於是一夕之間,林恩所屬的連隊,成了美國全民英雄。他們回國休息的兩個星期,被迫巡迴,通告滿檔,林恩出席這些活動之餘,也獲悉他們在國民心中真正的定義……
入場前,友人對我說了一句玩笑式的電影簡介:這是又一則關於美國隊長的故事。比利·林恩和史蒂夫·羅傑斯,兩人最相似之處,除了同為美國大兵,該同樣是處男吧?“破處”這話題,在片中提及了好幾次,對於林恩,好像真如人生大事般舉足輕重。他在體育館內跟啦啦隊隊員有了親密接觸(接吻),馬來西亞公映版本不知有無刪減,林恩是否成功破處,沒法證明……這不是重點!回到林恩與羅傑斯,兩人入伍的原因,不盡相同。羅傑斯是純粹的愛國之心,就算體能完全不符,仍想方設法為國家出一分力;林恩嘛,則是避免被控向他人施暴,“躲”入軍中。兩者最終同樣一夕成名,而名氣也只不過是過眼雲煙,一瞬則散……
活在現今,人是健忘的;生活空虛,需要信仰,缺乏信仰的,得藉偶像崇拜來撐持。林恩的布拉沃連隊,憑著一段影片成為全民佳話,林恩更是其中主角。他碰上的每一個人,大多都是盲目地、眼神迷茫空洞地,把他當神那般看待,尋求他的庇佑,企圖吸納他的明星光環替生活注入元氣。這當然包括那位啦啦隊隊員法森,她該是把林恩當做幸運符,或一枚偶像圖騰,兩人雖激發出一時的情慾火花,卻不會長相廝守,僅供她日後炫耀、緬懷。只是,仍有看他們不爽的少數人,比如舞台上林恩近身的舞者、球場的草皮管理員、舞台幕後工作人員等,都把他們當普通人對待——沒有任何特權,有些出於對工作的態度,有些則是出於嫉妒——甚至跟他們擦槍走火。
林恩是凡人,他若是英雄,無法滿足實踐家人對他的期望,會是施予他的諷刺命運。他連留在國內、不再去當兵的理由都幾乎沒有。留下,永生必然過個小鎮鎮民永無出頭日的生活,就算有例外,但幾率微乎其微。軍隊成了他唯一的精神支柱,戰友比他的家人更像家人;殲敵是他生活的一部分——非敵死,則我亡——他們得在戰場中隨機應變,而這場沒有槍林彈雨的足球賽事中場演出,對他來說,亦無異於戰場。對球迷而言,這是球賽的中場餘興節目;對布拉沃而言,也僅是不會受皮外傷的“中場”戰事,他們的戰爭仍沒到“終場”。
戲的最終,我看到的是,本該作為主角的林恩(以及布拉沃連隊),都成了大眾消費,或剝削的一份子。當他認清了眾生相,以及膚淺的遊戲規則,選擇隨戰友離開美國,選擇脫離這種膚淺的輪迴。相較起來,破不破處,似乎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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