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要做個啰嗦的開場白——本人未必是史蒂芬·金頭號死忠書迷,他卻是本人追捧的頭號作者,目前收藏了四十五本著作(數量不斷攀升中),所以,二〇一七年有兩部作品改編電影上映,可是前所未有的興奮,以及期待。尤其是耗費三十三年時間精力撰寫而成的《黑塔》(The Dark Tower),不僅對作者意義重大,對書迷更是非凡。
結果……《黑塔》有多令人失望,看過的觀眾都知道了。在此本人就分享一些個人觀點,“落井下石”,發洩心中不滿。
一、史詩級別的大部頭書籍
首先要知道,《黑塔》七部曲是金爺閱過托爾金著《魔戒》三部曲後,立志要撰寫屬於自己的《魔戒》篇章而成的史詩級大部頭小說,前後耗時三十三年。期間金爺寫了四部曲後,更靈感枯竭拖了一段日子,還經歷一場嚴重車禍差點導致《黑塔》沒有結局,復原期間,他痛定思痛,一口氣完成餘下三部曲,終一了死忠讀者一個心願,至少死而無憾。
而書裡頭更提及書中虛構角色來到現實(楔石世界),出現在金爺當時的車禍現場,犧牲自己拯救了他,把他身為作者本在書中高高在上的神姿態,“貶”至無法掌控書中情節的說書人角色,非常玩味、搞笑,甚至謙卑,引發讀者的欣賞。
電影故事以第一集《最後的槍客》(The Gunslinger)中正邪雙方羅蘭·德斯欽及宿敵黑衣人華特,加上小男孩傑克·錢伯斯三人為主,再挾取一些分散於第二、第六和第七集的零碎故事情節拼湊而成。於我而言,它改得非常失敗。單單一小時卅五分的片長,根本無法說好一個完整故事,包括沒法清楚交待中世界、末世界、楔石世界的意義,這些設定並非一兩句對白就能讓觀眾明瞭的——你看《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電影每一集片長超過三小時近四小時,長歸長,卻沒人在意;大製作就是要盡量忠於原著,去蕪存菁,把值得影像化的情節呈現出來,讓觀眾看了還會有興致去找書來重溫一遍(再下結論說電影比較好看)。
二、槍客羅蘭·德斯欽
所謂“槍客”,是金爺杜撰的一種高階地位身份,他們必須像西部牛仔那樣有俠義精神,遇見不公義之事,必出手干預。而且他們槍法如神,出手快如閃電,可後發先至。不完全靠天賦,而是後天訓練。原著中,我腦海中總以維果·莫天森——即是《魔戒》中飾演人王亞拉岡的演員——為羅蘭的形象,因常年追蹤黑衣人而衣衫襤褸、滿臉風霜,身上唯一揮發光芒的除了雙眸,就是身上的兩柄檀木柄手槍,屬於槍客的手槍。電影改為黑人演員伊卓瑞斯·艾巴飾演,有型且有演技,對此改編我沒意見,只是他手中殺人器具的大小及發射時的槍響,跟書中描寫的相差十萬八千里——電影裡實在小氣得可悲。但值得讚揚的是,此片“玩槍”設計確有新鮮感,尤其一幕槍客填充子彈手指的速度,我不確定是後期電腦加工還是演員訓練到手指可以如此靈活。
至於羅蘭的過往,電影描寫得真的比一片三夾板更單薄。有一幕回憶的片段,述說他跟父親在最後的戰役中齊力抗敵,唸著口訣“我不用手射擊,用手射擊的人忘了他父親的臉。我用心射擊”云云,結果一轉眼黑衣人就下咒悶死了他父親,而羅蘭卻有“特殊抑制力”不受黑衣人“毒舌”的影響,這幕令我腦中迸出漫威網飛影集《傑西卡·瓊斯》(Jessica Jones)正邪人物之間的關係,一時幾乎給口水嗆到。
只覺得,這兩父子也真是弱得純粹,少了書中那種獨霸一方,因內亂才逐漸沒落的敗者之無奈。而且飾演父親角色的演員,根本沒有統治者的氣質。
三、傑克·錢伯斯
書中,傑克是羅蘭首次發現除了本身身處的中世界,還有其他並行世界存在的一個關鍵點。他先是給某人謀殺,醒來時發現身處中世界並遇見羅蘭,兩人同行上路後,途中羅蘭為了繼續跟蹤黑衣人而選擇犧牲傑克;兩人再次重遇,又是之後的事了——羅蘭和另兩位共業夥伴(電影沒提及這兩位角色)從一古宅中的門把傑克拉來中世界。跟電影一樣,那古宅有個能力異常強大的惡靈鎮守著,結果電影把這幕本該非常精彩的戰鬥,用傑克一句喝呼做了結,前後不超過兩分鐘……我暈@@
傑克·錢伯斯的家庭設定,也跟書中描寫的大相徑庭,卻是依據金爺另一本小說《勿忘我·穿黃衣的下等人》中主角巴比·葛菲的家庭相似——在金爺筆下,傑克跟巴比相貌一樣,算是“雙胞胎”,此處可見編劇的巧思。還有,傑克本身具有超強的靈知之力,也就是黑衣人一夥壞蛋急於綁架他,以用作摧毀黑塔的力量。這點又跟原著有所出入,而且他們將小孩綁在一儀器前,從腦中抽取超能力—毀滅力的儀器設計,看得我很痛苦——憋笑憋得很痛苦。況且,因為傑克靈知之力的設定,整部電影變成以傑克為關鍵人物,將羅蘭對黑塔的追尋、守護繼而變相為上癮的描述,完全抹殺掉!
四、黑衣人華特
這個由墨菲她爹(電影《星際效應·Interstellar》梗)馬修·麥康納飾演的反派,在電影中變成跟槍客勢均力敵的宿敵。這是電影為迎合非黑即白、二元對立的通俗印象而改。小說中,槍客雖一直追尋黑衣人(電影看到最後根本分不清到底是羅蘭在追他,還是黑衣人在追槍客;好混亂),但黑衣人只是一個小卒仔(硬要說的話可以說是中上層級的卒仔,卒仔是獸面人),伺服著大魔王血腥之王。他精於魔法,擅長用三寸不爛之舌懾服群眾,最終也並非遭槍客殺害,而是死於……哎呀這些都是題外話,看倌該自己看原著,才能獲得無限快感。
回來電影,羅蘭和黑衣人的終極之戰,個人覺得是很……不真實。無論槍客開多少槍,子彈始終沒法擊中華特,而最後他連發兩槍取勝,後發的子彈如何追上先發那顆繼而轉向直入敵心,毫無情理可言——我確說過槍客可以後發而制敵,可沒說出自他手的子彈或手槍,有控制子彈速度的機關或能力。
所以,電影最後華特已死,是否表示就不會有續集?我不知道,也衷心希望能就此打住,別再讓金爺書迷再次受傷,我們可承受不起這種玩笑……
五、致書迷的彩蛋(抑或敗筆)
史蒂芬·金是出了名在其著作中彼此架設連接橋樑的作家。幾乎每一本作品,都跟《黑塔》有連接,對話、角色之間的相遇、事件,無論多或少,相互牽連,而這顆雪球也越滾越大,史蒂芬·金《黑塔》宇宙觀(姑且稱之,Connected KINGdom)也猶如蜘蛛網,越織越廣。這對書迷來說,就像MCU帶來的歡樂一樣,無法抗拒。只是,《黑塔》電影在拍到奇爛無比的狀況下,那些彩蛋對不熟悉的觀眾而言,不具任何意義,對書迷來說甚至是褻瀆。比如說,隨處可見的血腥之王(Crimson King)符號,黑衣人和羅蘭都不曾提起,意義何在?
此外,一幕述說羅蘭為保護傑克在樹林中遭一怪物刺傷肩膀,此傷勢是為他接下來去到現實世界的醫院場景的事前鋪陳。看過原著的讀者該知道,電影完全拍不出書中情節之萬一,尤其述說羅蘭來到現實中的紐約,因手指給龍蝦怪鉗掉而引起的細菌感染,他病懨懨地喝下第一口可樂(攝取糖分那一刻)時的幸福感、他吃下所謂的阿斯汀(阿司匹林)時慢慢痊癒而感覺到藥物的神奇功效;還有他在槍械商店如何智取巡邏警察的經過……包括前文提到的,傑克與古宅惡靈的爭奪,電影通通敷衍了事。
總而言之,個人對這部《黑塔》確實失望到極點,覺得電影公司沒有給予作者最基本的尊重,怎麼能夠把人家辛苦“生成”的經典鉅著,帶著敷衍的態度匆匆了事。尤其,《黑塔》小說系列最重要的脊柱:(可穿越的)門與一朵玫瑰,電影根本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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