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低調的人,不喜歡在眾人前演講。
就讀小學的六年時光,幾乎每年都會代表班級參加說故事或演講比賽;父親偶爾還會“先斬後奏”地替我報名參加公開的講笑話比賽。而賽前訓練,都由父親一手包辦,監督指正我的聲調語氣,指導我的動作表情等。那時我雖沒有拒絕的權力,卻也沒產生不喜歡或喜歡的念頭,僅“遵旨”行動。獎是得了好幾次(且大都獲前三名),卻沒特別興奮;輸了也不感沮喪。現在回想,那是父親的用心良苦,希望自幼訓練成一個懂說話的孩子,長大後較容易生存。
上了中學,學校與家長的關係不像小學那般密切,就算舉辦任何這類校內比賽,父親也無從得知(也或許是他把訓練對象轉移至小我七歲的弟弟身上)。就這樣,我不再參加任何演講比賽,木訥個性逐漸成型,口拙自此成了我的“註冊商標”。延續至大專生涯,及出社會工作以後,呈獻課業、向客戶匯報計劃書等事時,當下的感覺是,“我”深埋在身體很裡面很裡面的位置,遙控著一個與我外型相似的個體,如夢似幻,不時冒出來回應聽眾的詢問,再縮回身體裡去……
身任總編輯以後,瞭解“說話的藝術”更形重要,無時無刻不只是個人,也是出版社的代言人。過去好幾場新書發佈會等活動,在社長副社長的鼓勵(淫威)下,我登台對著群眾說開場白。事前當然有撰寫演講稿對著空氣背稿照著全身鏡訓練表情,如此這般用至少三天的時間準備,但總會臨陣失去信心,禁不住結巴。
我亦知曉可不斷訓練以克服這硬傷的道理,於是好幾次毛遂自薦,替作家朋友的新書分享會擔任主持人或共同分享人。與人搭檔的好處,是會有人分擔壓力,說話也較自然,不再那麼緊張。但,這樣又會有其他問題了,比如什麼話該說,什麼不該說,在台上需做好控制嘴巴的臨場反應,避免禍從口出。
此外,我也從史蒂芬·金《牠》一書中的主角威廉·鄧布洛身上取經。話說威廉自小說話結巴,雖經過口語特殊專人調正,長大後不再口吃,但他還有一個獨門訣竅——放慢說話速度。放慢說話速度,我提醒自己,但偶會瞄到觀眾閉起眼睛做沉思狀時,就會開始緊張,說話情不自禁地加速;有時主辦方更會好意提醒演講盡可能速戰速決,這等於是加重我的壓力而已。
從政治美劇《紙牌屋》(House of Cards)、電影《王者之聲:宣戰時刻》(The King’s Speech)等影視作品窺見演講對群眾的魔力,但我有自知之明,也不想成為信口開河之輩,沉默是金是我向來奉守的圭臬。要我練就如馬英九馬哈迪馬雲般的說話功力,也只能隨緣。
木訥、口拙、悶騷……一路走來,始終如一,我欣喜接受這些所謂“我的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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