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

龍之眼



莎夏拿起綁在石板邊的粉筆,慎重地用正楷寫下三個字母。“彼得,你會唸這個字嗎?”
彼得點頭。“是神,GOD。”
“沒錯,現在逆著寫回來。”
“逆著寫?”彼得疑惑地說。
“是的。”
彼得照辦,稚嫩的筆跡就寫在母親秀麗的字體下。他很驚訝,結果又是他少數認得的字。
“是狗,DOG!媽媽!”
“對,是狗,這就是人類的兩種本性,”她說。“絕對不要忘記。因為你將會成為國王,國王會變得既高又大——就像九度換皮的巨龍一樣。”
——《龍之眼》

“乖乖睡 不要怕 聽我說 乖乖睡 醒來就 吃蘋果 不睡覺 的時候 有傳說 會有人 咬你的 小指頭”—— 〈床邊故事〉,方文山作詞

我無法想像在接下來八十年間,波西會待在一個佳瑞堤手電筒的握把裡。我已經在想,不知道電池跟燈座間的板子有多薄。一塊從儲水槽掉落的石塊曾經讓桌台威士忌的小桶裂開:那是個意外……還是耐心努力多年後的念力造成的呢?波西版的用削尖的湯匙柄挖開牢房牆壁?
——《魔島》,史蒂芬·金著

一則隨口掰的床邊故事,會成為怎麼樣的文學經典?相信這問題會讓看倌即刻想起托爾金的《魔戒》。這就是故事神奇的力量,不設限床邊故事的話,你看都市傳說,不就是口耳相傳然後變成似假還真人嚇人了麼?

史蒂芬·金著《龍之眼》(同事看到書名還以為我看水果圖鑒“龍眼”,好笑~),是他寫給女兒的故事。話說史蒂芬雖然已是大眾心目中的(恐怖)大師,但其女兒卻對他出版過的著作不屑一顧,於是激起了他的好勝心(以及愛心),誓要寫出一則能懾服這位小姐的故事,遂產生了《龍之眼》。

《龍之眼》是奇幻小說,內有國王、王子、巫師、惡龍等西方奇幻文學所必備的元素。故事有點哈姆雷特那種悲劇,兩個性格迥異的王子,大王子彼得像母親般果敢機智,無心爭王位,因為他知道自己會順其自然成為繼承者,也真心地愛著不特別聰明,也不特別勇敢的父王;二王子湯瑪斯比較像父親,然而這些缺點卻是邪惡巫師佛來格相中的條件,他要讓湯瑪斯繼承王位,好讓自己把這國家搞得天翻地覆,生靈塗炭,而下的第一步棋,是除掉皇后(他也成功了),下一步是設下彼得毒害國王的陷阱……結果,奸計得逞,彼得背叛終身監禁,囚禁在一座高塔頂端。

以上故事即佔了全書的三份一篇章,接下來的情節發展,才是作者一顯說書人精湛的敘述技巧,起承轉合設計得煞是巧妙。尤其故事開頭不久,母后莎夏對彼得訓話,向他灌輸餐巾的重要(這故事的原名也是“餐巾”),都是連貫故事前因後果、推進情節的齒輪。雖說故事主角/英雄彼得大半時間都在囚室內,沒什麼動作場景,卻突出了他的內心戲、他的內心糾結;而作為“旁觀者”的讀者,明知他是冤獄,但處在無法插手幫助他的情況下,只能不斷翻頁跟進故事發展,邊推敲他到底如何越獄,邊希望他終有重獲自由的一天(反之這會變成一則爛故事);並不因為彼得沒有大展身手的機會而沉悶。

史蒂芬·金的敘述技巧毋庸置疑,此書雖是他第二本奇幻作品(第一本是《黑塔I:最後的槍客》),但不見生澀,敘事流暢,也不會因為需要想像以理解或奇幻故事獨有的陌生詞彙而使閱讀停滯不前,或無比沉悶(反而刻意“調整”敘述風格的《最後的槍客》,才讓一些人吃不消),亦能隨著彼得以外的角色——如陷入無窮罪惡感的湯瑪斯、看到國家淪喪開始質疑自己對彼得判罰的法官裴納、找到彼得下毒物證的管家丹尼斯等,甚至是巫師佛來格——從多方角度一窺事件全貌;說書人就像書中出現一時水晶球,讓讀者看想看的事物。

史蒂芬·金“野心勃勃”為討女兒歡心而寫就的這本書,最終是否達成目的,已是後話,對我們這些讀者來說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是一則值得推薦的好故事。



購書鏈接:
馬來西亞城邦閱讀花園:https://goo.gl/N7DbdA
台灣博客來:https://goo.gl/UfYtEG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