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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我的打的經歷(三):電召車時代崛起

電影Baby Driver劇照,男主角Baby擁有高超駕駛技術,負責載送任務

文接前篇:



在國外打的,讓我有的比較國內外計程車司機的差異。加上自己開車上路時每每遇到交通阻塞,罪魁禍首無非是以龜速霸佔快車道的計程車,令我對我國計程車的印象只有更負面。

最後一次在本地打的,是某次旅行歸來,從機場搭捷運輾轉到離家最近的輕快鐵站時,已離午夜不遠。我向排在首輛的司機告知位於美拉華蒂花園(Taman Melawati)的住址,他答應載送;當我要求他使用國家動物園旁的路前往時,他開始喋喋不休地抱怨,說我欺騙他,這明明不是美拉華蒂花園……我叫他停車,他又扮好人,說那麼夜了一定要送我到目的地。我堅持下車,剩下的路我自己走!

直至電召車服務崛起,我換了智能手機,就不再打的了。電召車服務以搭客為上,不需事前議價、不會拒載、不需看司機嘴臉、車內不會有難聞異味……任何方面都比傳統計程車爽快麻利多了。還有,計程車作為本地觀光業的前線,是遊客對我國的第一印象,卻仍使用車齡超久的車,至少外觀該保養得像樣點嘛;本身服務不周,反而怪罪政府沒善待他們,更責怪電召車司機搶其飯碗,對他們拳腳相向。這類報章上時有所聞的事件,作為一位曾有“切膚之痛”的消費者,我絕少站在計程車司機那一邊。

電影The Equalizer 2裡,主角Ribert McCall兼職電召車司機
當然,就像並非所有傳統計程車司機都是混蛋一樣,也曾遇過讓我火冒三丈的電召車司機。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召到一位印度女性開的車。從我家駛出大馬路的兩公里路,速度慢到腳踏車都比她快;出了大馬路她禮貌地道歉說要去添油,這舉止讓我心裡怒火稍微緩和。重新開車上路,速度較快了,但未達到我心中最低的標準,正引頸留意儀錶板上的速度表,說時遲那時快,她竟然一個緊急剎車,我不禁往前衝,差個幾釐米臉就跟副駕駛座包“親親”,聽她破口大罵前方車輛轉換車道,我舉目搜尋所指車輛,發現前方五百米左右的距離,左方車道的車正打著信號燈,慢慢駛過來我們所在的車道……哎喲喂呀拜託!人家距離還那麼遠,你有沒必要緊急剎車!你這不是惡人先告狀,還謀殺未遂嗎!!那一刻,我真想請她讓我來開就好。如此有驚無險地抵達目的地,下車後電召車服務APP請我替司機評分,我想起兼職此行的友人說,只要司機評分低於某個點,就會永久被電召車公司列入黑名單。所謂斷人生計等於殺人全家,我大人不計小人過,拒絕評分。

想說的是,本地大多計程車司機缺乏職業操守,為了生計不惜對搭客“大殺特殺”,要是懂得計算,與其賺取這種毀譽的蠅頭小利,不如努力一點,車開快一點,載客多一點,變通一點……這看似卑微低下的職業,對我來說也是一種神聖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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